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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許多人在問,離職后如何繼續繳存公積金?浙江省直住房公積金中心針對一些問題作出了解答,在這里分享給大家。
問:我剛從單位離職,暫時還沒找到工作,可又不想斷繳公積金,怎么辦?
答: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年滿18周歲且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的自由職業者或我省規定的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己繳納住房公積金。
問:我該如何辦理繳存手續?
答:本人可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APP、微信或支付寶在線辦理或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受委托銀行借記卡(可支持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至省直公積金各服務網點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等手續。
問:我的繳存金額可以自己選擇嗎?
答:靈活就業人員的繳存基數由個人申報,下限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上限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問:之前在職的時候,公積金是單位幫我繳納一半,個人繳納一半的,現在單位繳存部分怎么辦?
答:靈活就業人員的繳存比例為12%。月繳存額參照單位在職職工,其中單位繳存部分(12%)由個人承擔。
問:之前在職的時候,公積金是單位代扣的,現在我自己要怎么繳費?
答:靈活就業人員與省直中心簽訂住房公積金繳存協議,約定月繳存金額、繳存方式、雙方權利和義務等內容。自協議簽訂下月起,每月自動從委托扣款銀行的借記卡中扣除繳存金額(目前支持委托扣款的銀行有四家,分別為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靈活就業人員連續欠繳3個月即自動停繳,停繳后再繳的需重新辦理繳存手續。
問:我自己繳納公積金,提取、貸款的政策是怎么樣的?還有什么優惠政策嗎?
答: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可享受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公積金提取、貸款等優惠政策。符合省直中心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規定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停繳六個月后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限額不超過以靈活就業身份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自存入住房公積金賬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利率計息。
問:我之后找到工作了,單位要幫我繳納公積金,賬戶怎么轉移?
答:靈活就業人員到單位就業的,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省直中心網點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變更手續(封存),再由繳存單位辦理職工的公積金賬戶啟封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