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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生育待遇最新規定
2023-05-08 15:19·杭州仁本本期主題是浙江生育待遇標準,我們來和大家解析浙江生育保險待遇的具體組成、領取標準與相關熱點問題。
生育保險待遇的組成
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分為:
1、生育津貼;
2、生育醫療費用;
3、計劃生育手術津貼;
4、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其中,計劃生育手術主要是指:放置宮內節育器、取宮內節育器、輸精管結扎、產后結扎輸卵管等。
生育醫療費用或計劃生育醫療費用可以報銷多少錢?
在浙江,這塊費用并不是固定的金額。
生育醫療費用主要是指女職工產前檢查、生育時涉及的醫療費用,這些均已納入醫保范圍,生育人員在相關醫保定點醫院就診時,通過醫保直接結算即可。其中:
產前檢查階段:持醫保卡前往醫保定點醫院就診即可,與平常的門診結算手續相同。
分娩階段:攜帶醫保卡,出院時醫院會實時結算。
如未攜帶社保卡的,在部分醫院可使用電子社保卡。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以杭州為例):
在非參保地進行產前檢查與分娩的,一般情況下,需要在杭辦理異地就醫登記手續,生育回杭后,前往醫保中心進行費用報銷。
當然,目前異地有一部分醫院是可以直接使用杭州醫保卡結算的,如果是在這些醫院進行產前檢查與分娩的,直接出示杭州的醫保卡即可。現在,可使用杭州醫保卡直接結算的異地醫院逐步增加,建議生育人員前往醫保定點醫院時,先與該醫院確認是否已可使用杭州醫保。
生育津貼有多少?
我們重點講講生育津貼的領取條件和金額標準:
1、生育津貼的領取條件是?
職工享受生育津貼待遇,應符合下列條件:
01 職工在生育時,用人單位已按規定為其辦理參保登記手續,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一定期限,且符合國家、省、市規定條件生育的。
02 職工在生育時,醫保處于在保狀態。
注:
①以杭州的政策為例:2022年1月1日后生育的,需在生育時連續繳滿6個月。
②流產人員如符合計劃生育規定,也可以領取生育津貼。
2、生育津貼領取標準與額度
生育津貼發放標準為:
生育津貼的領取金額=生育時職工所在單位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
注意,這里的關鍵點在于:生育津貼的基數是根據生育職工所在單位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而不是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或個人月工資。另外,根據新版的《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最新的產假天數規定如下:
具體如下 ↓
項目情形享受天數(含獎勵假)
產假正常分娩及7個月(含)以上早產(生育一孩)98+30+30=158
正常分娩及7個月(含)以上早產(生育二孩、三孩)98+30+60=188
助娩產和剖腹產98+15+30+30(或60)
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
4個月以下流產(計劃內、外流產)15天
4個月(含)以上流產(計劃內、外流產)42天
舉個例子:
某職工正常分娩生育了一個寶寶,生育時按4000 的繳費基數參保杭州,其所在單位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 7500 。按照杭州市的規定,剖腹產的產假天數為 158 天,那她能領取的生育津貼金額為:7500÷ 30 × 158 =39500 元。
那么問題來了,有些職工的社保基數高于單位的平均工資,那豈不是虧了?其實并沒有,因為生育保險費個人不用繳納,從某種意義上講,企業職工并沒有投入成本,更多的成本是由單位來承擔。
另外,計劃生育手術津貼的計發標準如下(以杭州為例):
1.放置宮內節育器按2天計發;
2.取宮內節育器按1天計發;
3.輸精管結扎按7天計發;
4.單純輸卵管結扎按21天計發;
5.產后結扎輸卵管按14天計發。
13個生育津貼熱點問答
Q1 生育津貼要扣稅嗎?
生育津貼屬于免稅項目,不扣個人所得稅。
§ 相關法條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號)第一條的規定:“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于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Q2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是一回事嗎?
先說結論,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不一樣的。
產假工資:員工休產假期間,企業為其發放的工資。為員工支付工資的主體是用人單位。
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為員工承擔生育津貼的主體是社保機構。
大家覺得有些類似,主要是因為都是屬于女員工生育待遇的項目,而且大部分企業一般只是給相關女職工發放其中一項。
Q3 產假期間企業只發生育津貼不發工資是否違法?能否同時領取?
法定產假期間女職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貼的,用人單位不發工資,不違法。
女職工在法定產假期間,如果已經參加生育保險,根據生育保險的規定享受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一般用人單位不再支付工資。另外,如生育津貼低于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的,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差額部分予以補足。即:
生育津貼≥產假工資,企業不用再為員工重復支付工資了;當然,企業要發,也不會有人攔著。
生育津貼<產假工資,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補足差額發給員工。
§ 相關法條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為例:女職工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產假天數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不再支付產假期間工資。生育津貼計發標準高于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差額部分;低于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的,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差額部分予以補足。
Q4 給員工發放工資不發放生育津貼,是否可以?
如女職工產假期間用人單位正常發放工資,但所發工資少于生育津貼的,那么用人單位應將差額部分支付給女職工。
Q5 員工領了產假工資又領了生育津貼算不當得利嗎?
現有法律法規并不禁止用人單位在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同時又向女職工支付產假工資,如果公司是自愿給付,員工不構成不當得利。
Q6 企業可以用發放基本工資的形式替代生育津貼嗎?基本工資少于生育津貼要補足嗎?
在實際操作中,確實存在某些企業用發放基本工資的形式替代生育津貼的情況。該做法并沒有違反具體的法律法規。但是需要注意:根據政策規定的發放金額標準,如發放的基本工資少于生育津貼金額的,企業應補足。
Q7 生育三孩可以享受生育津貼嗎?
符合國家、省、市規定條件生育的與參繳生育險相關要求的,當然可以。
早在2021年7月6日,國家醫保局就發布了《關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險工作的通知》,明確參保女職工生育三孩的費用納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范圍,各地醫保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足額給付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待遇,切實保障參保人員生育保障權益。同步做好城鄉居民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兒參保工作。
另外,《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下列福利待遇:(一)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一孩延長產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長產假九十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計算;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Q8 未婚生育是否可以領取生育津貼?
2022年8月1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就《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明確表示: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險的繳費責任,國家層面在待遇(生育津貼)方面沒有門檻。在經辦服務清單上,所提供的相關資料,也不需要結婚證等材料。
同時,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今年,我們也看到一個趨勢,有些地方出臺了“生育登記中取消了對登記對象是否結婚的限制”。可以看出,取得了生育登記,即意味著符合國家、省、市規定條件生育。也就是說,未婚生育符合生育津貼所需的醫保參保規定,即可以申領生育津貼。
未婚生子女享受生育津貼,在各地落地,也許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Q9 在浙江繳納社保,在外省生育可以享受生育津貼嗎?
對于在浙江繳納社保的女職工,在外省生育是否可以享受生育津貼的。
需要注意的是分娩階段的醫療費用報銷事項,在非參保地進行產前檢查與分娩的,請先確認是否需要辦理異地就醫登記手續,還是可直接使用參保地的醫保卡進行結算。
Q10 沒在單位上班也可以領取生育津貼嗎?
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領取。
2022年6月30日,浙江省醫療保障局、浙江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關于助力“浙有善育”促進優生優育工作的通知》(浙醫保聯發【2022】7號),明確靈活就業人員也可領取生育津貼。
文件中規定:以在職職工身份參加浙江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由個人繳費,繳費基數與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一致,具體費率由各統籌區確定。生育津貼計發基數口徑與上年度繳費基數保持一致。
原來在浙江,企業職工才能參繳生育保險并享受生育津貼待遇。覆蓋面變化后,對于靈活就業人員無疑是一個重大利好消息,她們也可參繳并在符合領取條件的情況下,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當然,計發基數略有區別,企業職工按職工所在單位的上年度平均繳費基數,而靈活就業人員則以自己的上年度繳費基數作為計發基數。
也就是說,靈活就業繳納生育保險不僅可以報銷生育所產生的費用,還可以領取生育津貼。
Q11 男職工的生育險可以給配偶用么?
各地政策是略有不同的,就目前來說,杭州是不可以用的~
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杭政辦[2011]22號文,杭州市男職工要用生育保險的,必須要滿足報銷條件的情況下,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才能使用。
Q12 無法領取生育津貼的常見情形:
(1)沒有參繳生育保險的。
(2)企業為員工參加了生育保險,但繳納時長等客觀條件未達到當地領取生育津貼的標準,企業仍需給員工發放產假工資。支付標準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來執行,地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Q13 生育津貼報銷所需材料
順產、剖腹產、助娩產:出生證復印件、出院記錄復印件;
流產、引產:準生證復印件(或生育登記證復印件或計生部門出具的情況說明原件)、出院記錄復印件(門診流產:病歷復印件)
流產(無準生證):結婚證復印件、出院記錄復印件(門診流產:病歷復印件)
節育手術:出院小結復印件或診斷證明書原件。
最后,再附上一個對企業利好的補貼政策,即企業女職工產假期間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2022年,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浙江省醫療保障局聯合發布了《關于試行企業女職工產假期間社會保險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浙人社發〔2022〕85號),主要內容如下:2022年6月7日起女職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為其落實我省產假政策(一孩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
社會保險補貼采取“屬地管理,先繳后補”方式,補貼標準為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單位實際繳納部分的50%,從女職工生育當月起補貼6個月。企業按規定緩繳社會保險費的,可在補繳后申請。
在女職工產假期間,企業已享受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社會保險補貼、一次性創業社保補貼等補貼的,不同時享受本補貼;企業申請享受本補貼后,上述其他補貼享受期未滿的且仍符合申領條件的,可順延至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