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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上海、云南等多省市公布了2022年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的公布會有哪些影響?
趕緊一起來看看吧~
01
多省市公布2022最新最低工資標準
人社部2015年發文明確,在今后一段時間內,將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改為每兩年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
一、北京、上海:2022年最低工資不作調整
2022年7月初,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文明確,2022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不調整:
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繼續為每月不低于2320元;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繼續為不低于25.3元/小時;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繼續為不低于59元/小時。
6月28日,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文表示,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對上海市經濟社會的影響,經市勞動關系三方共同研究,2022年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不調整:
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繼續為2590元;
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繼續為23元。
二、四川、云南、重慶、福建等四省市上調2022年最低工資標準
2022年8月16日,云南省人社廳公布《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通知中明確將從2022年10月1日起調整云南省最低工資標準,三檔分別為1900元、1750元、1650元。
詳情如下表:
2022年3月,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明確自2022年4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
一、調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
第一檔:每月2100元(每日97元);
第二檔:每月1970元(每日91元);
第三檔:每月1870元(每日86元)。
二、調整后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第一檔:每小時22元;
第二檔:每小時21元;
第三檔:每小時20元。
詳情可查看下表:
2022年3月,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于湖南省2022年調整最低工資的通知》,明確將于2022年4月1日調整全省最低工資,具體標準如下:
全日制從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檔次調整為1930元/月、1740元/月、1550元/月;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9元/小時、17元/小時、15元/小時。
2021年11月,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于發布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明確自2022年4月1日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
萬州區、黔江區、涪陵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區、榮昌區、開州區、梁平區、武隆區、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21元/小時。
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忠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為20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20元/小時。
02
最低工資標準影響這幾項待遇
一、加班費
部分企業的加班費計算基數,都是以最低工資為標準的,所以對于這部分企業員工來講,相當于變相漲了加班費哦。
對于哪些地區可以用最低工資作為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哪些地區要以實際工資作為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如有HR小伙伴想知道的,可以評論區留言,這個我們可以單獨講一期。
二、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所以最低工資標準上漲,大家能領到的失業金也會上漲。
三、到手工資
對于部分基層勞動者,或者以最低工資作為基本工資的人群,到手工資就會上漲。
四、病假工資上漲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80%這個標準各地有差異,以當地為準)如果最低工資標準上調,那么按最低工資標準計發的病假工資也會相應增加。
五、單位停工、停產,報酬將增加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03
最低工資是否包含五險一金?
一、最低工資不包括五險一金的城市:北京、上海、安徽
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北京市2021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一條,京人社勞發〔2021〕77號,2021年6月11日。
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作為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一條,滬人社規〔2021〕18號,2021年6月22日。
在確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是否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計入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安徽省最低工資規定》第十條,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二、最低工資不包括住房公積金:江蘇
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二條,蘇人社發〔2021〕72號,2021年7月28日。
三、最低工資包括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江西、湖南、寧夏
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贛府廳字〔2021〕5號,2021年1月21日。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湖南省2019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56號,2019年9月6日。
提高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包括職工個人應依法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三條,寧政規發〔2021〕1號,2021年7月12日。
四、最低工資包括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四川、山東、浙江、河北、內蒙古、貴州、云南、新疆
(其中四川、山東規定最低工資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浙江、河北、內蒙古、貴州、云南、新疆則明確最低工資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川府規〔2022〕1號,2022年3月25日。
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包含在最低工資標準中。《山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最低工資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第八條,魯勞社函〔2006〕387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延長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177號,第五條將上條規定延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執行<最低工資規定>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浙勞社勞薪[2004]40號,2004年3月3日。
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的項目包括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三條,冀人社字[2016]108號,2016年6月30日。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三條,內政辦發〔2021〕69號,2021年11月9日。
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貴州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二條,黔人社發〔2019〕16號,2019年9月16日。
計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包括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云人社發〔2018〕16號第二條,2018年3月27日。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
《關于調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二條、第三條,新政發〔2021〕21號,2021年4月1日。
五、其他類最低工資情形:下述省市雖然未通過規范性文件明確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可以通過政策解讀、相關答復等進行判斷。
天津:月最低工資標準包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
《天津市人社局關于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津人社規字〔2021〕4號,2021年04月30日,附《關于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政策解讀》第四條。
廣西、山西、福建三省區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用工進行規定。
我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廣西壯族自治區2020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桂政發〔2020〕1號),政策解讀第六條。
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晉政辦發〔2021〕81號,2021年9月3日,政策解讀第四條。
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部分。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閩人社發〔2019〕6號,2019年11月13日,附件。
此外,湖北、陜西、河南、重慶等地的規定與《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類似,未明確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括社會保險費和公積金。甘肅、廣東、海南、黑龍江、吉林、遼寧等地未見相關規定及相關政策解讀。